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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盛传南京二手房土地增值税将从8月1日起开征时,记者昨日从南京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,目前这一税种已经悄然“落地”。地税部门介绍说,由于该文件批复的时间为7月2日,因此凡是7月2日以后办理房屋产权交易(即“送件”)的卖房者均须缴纳土地增值税。
地税窗口已贴出通知被过滤广告
昨日,华侨路房产交易大厅三楼地税窗口已贴出了纳税通知。而截止到昨日下午5点,地税部门已对10余套办理交易的二手房强征了土地增值税。
一位地税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土地增值税已经开始征收,“其实我们昨天就开征了,凡是过户未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,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”。在具体的征收标准上,这位工作人员表示,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只需按照总额的1%计算就行了,若是住满3年、不足5年的,还可以减半征收。记者从中介公司也了解到,最近两天办理的过户房产已经按照土地增值税缴税了,如“我爱我家”的一位客户交易一套300多万的房产,在地税窗口已经按1%的标准缴清了土地增值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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